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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发文:老年护理专业人员可选修相关中医内容,按操作规范开展中医护理项目

发布时间:2019/12/24 10:37:15 发布人:

日前,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(试行)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(试行)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和医疗机构参照《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(试行)》和《老年护理实践指南(试行)》,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,切实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。同时,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服务行为,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(含中医药主管部门)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工作,将其纳入本地区和本单位护士岗位培训计划中。《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(试行)》明确了培训对象、培训目标、培训方式及时间、培训内容以及考核方式和内容。主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相关工作的护士,开展老年护理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,常见老年综合征、老年疾病、心理问题、安宁疗护等理论知识,以及常用老年护理技术、老年康复护理等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。培训大纲明确,在理论知识培训方面,老年护理专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,可以选修老年护理相关中医基本知识,包括中医学基本知识、中医护理概述、经络与腧穴的基本知识、老年人的体质特征、老年疾病常见症状的中医护理。在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方面,老年护理专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,可以选修耳穴贴压、刮痧、拔罐、穴位敷贴、中药涂药,开展前述中医护理项目必须经所在医疗结构同意后,按照操作规范和要求使用。

  《老年护理实践指南(试行)》主要是针对老年患者常见综合征、常见疾病、心理问题、老年护理技术、康复护理以及安宁疗护、居家护理等需求,明确了评估与观察要点、护理要点、健康指导以及居家护理要点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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